【人民法院信访工作规定】关于信访工作人民提出合理化建议

热点资讯 2016-07-13 点击:

  信访工作就是群众工作,人民对展开的工作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信访工作人民建议书,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信访工作人民建议

  信访工作人民建议篇一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也接踵而来且日益突显,少数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对待群众反映的矛盾、问题采取敷衍推诿的态度,导致群众诉求无门而转向上访,致使信访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为适应新变化、新形势,我县信访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通过建立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使得信访渠道更加畅通,也拉近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化解了大量的社会隐患,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和谐。如何更进一步地做好今后的信访工作,是我县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必须首先解决好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访工作纷繁芜杂,导致群众上访的具体原因也不尽相同,但究其根本,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少数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服务意识不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不到位。有的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一方面在对待群众上访时态度不够热情、工作不够积极、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大,没有顾及到群众的利益和意见,另一方面在对待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时,采取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去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也是草率行事,没有将工作立足点和目的放在彻底 1

  化解矛盾上,致使办理案件质量不高,群众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二是决策制定不够民主。有的单位和部门在决策过程中不够科学民主,不注重听取民意,政策制定的连续性、权衡性和利民性考虑不够,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没有注意做好前期宣传工作,经常采取强硬的工作态度,容易激发社会矛盾,造成群众上访。三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为出政绩,在实施工程或制定政策时完全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做一些有违民意、失去民心的“形象工程”,致使群众利益受损,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四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深入人心的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认识、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有的单位和部门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没有对群众进行及时到位的宣传解释,使得群众对问题的认识不够,在对待新事物时不能理性对待而引发矛盾。

  (二)群众的思想观念上也存在着很多误区。

  一是群众对信访条例认识不够,在碰到问题时首先考虑的不是要按照信访程序诉求,也不会去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而是片面的认为,不管什么问题只有找到上级部门和大领导就能很快解决,只要上级部门和大领导批了字,下面的部门才会去把事情办好。二是认为不论碰到什么问题,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参与信访的部门越多问题就能更快的得到解决。三是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政府就是怕人多、怕人闹,试图通过制造舆论压力和群众压力来达到快速解决问题的目的。

  四是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很多涉法问题也希望通过到政府部门上访来解决。

  (三)信访工作机制相对滞后。

  一是信访服务网络的构建相对滞后。当前,许多乡(镇)和部门虽然有专门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干部,但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基层信访机构,各乡(镇)和部门之间的联系也不够紧密,基层信访网络还没有真正联为一体。二是上下级部门的信访对接工作滞后。有些单位和部门遇到信访问题仍停留在过去简单应付的层面,依法信访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按照信访程序积极接访,认真办理,努力解决。三是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相对滞后。就目前而言,对信访工作成效的综合评价体系还不够健全,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对待因工作失职或不作为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的责任人在责任上的认定和处罚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使得信访工作监督力度不够,从而影响了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做好今后信访工作的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创新意识。要树立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各级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应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掌握好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二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

  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是变重复上访为上门回访。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回访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加强受理部门和信访当事人的沟通,预防出现重复上访和缠访。

  2、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3、要进一步做好引导依法信访工作。一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依法信访的氛围,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二是建立信访工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在处理信访突发事件或疑难信访案件时,提供法律帮助,解决上访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阐明政策及法律依据,并引导和帮助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4、要进一步做好信访相关配套制度的健全完善工作。一是要针对涉法信访较多的实际,发挥接访律师的作用,引导涉法信访进入司法程序。二是针对重点信访问题,坚持选调重点信访部门的负责人陪同领导接访,便于重点信访问题的现场处理。三是认真安排领导接访时间。对有的领导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接访的,要提前一周同日程表安排的当班领

  导联系换班领导到场接待,保证不出现空档现象。

  5、要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跟踪督办工作。一是加快办理信访问题的速度与质量。确保将领导接待的信访问题于接访的次日交办给各责任单位。二是要加大信访督办力度,县里督查组要及时跟踪信访件的办结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领导交办的规定时间办结相关信访案件,使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6、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正常上访的认定和处罚力度。信访工作实践中很多群众是因为自己利益受到侵害而信访,但也确实存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信访达到个人超额利益或非法利益。对此,我们要成立专门调查组对信访事项和信访人的行为进行调查,固定证据、定性。构成非正常上访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以起到警示作用。

  信访工作人民建议篇二

  针对新形势下群访、越级访等问题的基本特征及其形成原因,如何采取有效对策,才能既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加大法制教育力度,促进依法信访和高效受理

  一是大力加强普法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首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如利用开展“法律送到家”活动,将上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上访规则和受理机制等相关法规知识,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网上播报和电视讲座等多种形式,普及到每一位群众,以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自觉摆正行使利益诉求权利和维护社会稳定义务之间的关系,从而将信访举报行为纳入既定的法制轨道。其次,运用各种手段大力宣传国家的大政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以及国家的整体发展与个人利益、集体利益的正向关系等等。

  二是加大对受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牢固树立“两个意识”,培养“三种能力”。第一,树立大局意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是党和政府同人民保持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满意程度的晴雨表。信访件处理不好,势必影响党和政府的正常工作秩序,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的大局。因此,要加大对受理人员的教育力度,使他们充分认识新时期受理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做好本职工作。第二,树立责任意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作为人们特定利益的表达渠道,其工作成效直接体现着人们诉求的合法利益得到补偿的程度。而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践行“三个代表”的要求,也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 第三,培养“三种能力”。首先是预测预报能力。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重大改革措施出台,认真分析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可能发生的矛盾,了解群众的心理动态,预测可能产生的信访问题,及时采取相应对策,从根本上解决群访等问题。其次是临机处置和疏导化解能力。要学会对那些情绪激动、言辞激烈的上访者用说服教育、依法疏导的方法,使其回到理性、依法的轨道上来;对经说服教育无效者,要学会随机依法处置。再次是直接查办和组织协调能力。对纪检内信访举报件,能够迅速依法查办;对纪外件,能够有效组织力量,协调各方,高效办理。

  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保障依法信访和高效受理

  一是完善信访举报法规,规范信访举报行为。在保障信访举报人权利有效实施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把《申控条例》和《举报办法》中关于信访举报行为人应尽义务的宏观的、原则性的规定,具体细化为责任界定明确、易于操作的实施细则。如限定信访举报方式和内容的范围,界定扰乱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的行为标准,以及违反后应受到何种惩罚等等。这是把群众信访举报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确保信访有序进行的根本所在。

  二是健全受理工作制度,规范受理工作程序。根据 “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在受理信访举报工作程序的每个关键环节,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明确具体责任主体,如首问责任制等;按照纪检内承办和交办,纪检外协调督办等分类特点,建立信访协调制度,及时督办、督查制度等各项责任制度,保障受理工作的高效率。

  三是构建信访责任体系和信息沟通网络,定期排查。首先,构建信访责任网络。建议将信访问题纳入基层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并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将检查结果纳入对责任领导的年终考评范围,对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问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其次,构建信访信息网络。建立以基层纪检干部为重要载体的信访信息网络,实行上级定期下访排查和基层信息及时上报制度。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预测性和主动性,从而有利于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追源治本,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依法规范,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但要实现社会的长久和谐,从根本上减少信访举报问题的发生,还要求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拓宽民主参与渠道。在我们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一方面要专家反复论证;更重要的,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广征民意,将改革的速度和大部分人的承受程度相结合。同时,根据对改革结果的预期,注意配套措施的落实,保障因改革而利益受损群众的合理补偿及时到位。

  二是增加权力运行透明度。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的前提下,对改革进程中易引发重大矛盾的关键环节,如城镇拆迁、土地征用、企业改制等,在依法规范操作程序的同时,要将全过程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廉政高效。

  三是创新惩治腐败机制。针对现实工作中平级监督不力的问题,创新督查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部门和热点、难点问题,可采取下查一级,直接查办的方式,以避免平级查办不力和部门利益保护的弱点,有效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

  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会有更多的矛盾和问题通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渠道表达出来,但是,只要依法规范信访者和受理者的行为,把信访和受理的全过程纳入法制轨道,实现表达有序,办理及时准确,就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或减少群访、越级缠访等问题,最终实现社会动态的和谐稳定。

  信访工作人民建议篇三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各基层部门在用人机制、权力运行、利益分配方面发生了新的变化,促使干部职工提出各自的新要求。信访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呈现出一些新特征。一些上访事件的出现对各部门形象以及各项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同时也对各部门组织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提出新的要求。

  一、造成信访问题的原因。

  一是领导者自身的问题,领导者的政治素质不高,有些人一旦为官,就忘乎所以,不注重学习提高,整天忙于事务性工作。二是社会环境的问题。由于受市经济大潮的冲击,个别领导金钱至上,享乐主义思想严重。三是信访者自身的问题。

  二、开展信访工作的建议。

  1、加强领导干部道德修养,提高政治素质。领导干部要重视学习,把学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对自己有好处,对下级也是一种示范。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摆正同群众的关系,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强化公仆意识。领导干部要公道正派,讲党性、讲原则、讲政策、讲真理,不为利益、名位、关系、人情所动,要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办事。

  2、健全和完善监督制度,为反腐防腐提供体制保证。要坚持和完善各项学习制度、调查研究制度、联系群众制度、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各项公开办事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等。以制度建设和创新来保证监督职责的实施。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采取确实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不能流于形式,要把一把手的生活圈、社交圈列入监督范围,做好内部监督。要建好领导干部“个人廉正档案”,实行“廉政公积金”制度,对于“钱、权、人”等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坚持公开、透明,在程序上把好关,在环节的监督上要有力度、广度、深度。

  3、变上访为下访,多深入群众。群众上访,一部分是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务必要把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解决好。一部分是反映基层领导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的问题。我们要坚持原则、严肃纪律,抓好这方面问题的治理。对个别职工提出的一些不合理要求,我们也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作为领导要多为职工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经常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呼声和要求,随时掌握群众意见最大、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和上访动态。做到上访的苗头早发现、酝酿中的事件早劝阻,“热点”问题早解决。把工作做在问题产生之前,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发阶段,决不让事态扩大,把职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政绩的标尺。

  来信、来访,从表面上看是坏事,但事实上也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检验。究其原因有四:一是在提拔使用干部上是否公开、公正;二是在调资、住房,解决职工实际问题中是否公平;三是在处理案件(信访)上是否按原则办事;四是在“公仆”与群众利益面前是否平等。

  面对新形势下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我们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把握好监督职能,完善法规条例,从制度上解决问题。我们要建立一整套严密的组织监督与广泛的民-主监督相配套的有效制度,把制度约束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使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把监督关口前移,提前监督,及时进行教育,纠正错误。

【人民法院信访工作规定】关于信访工作人民提出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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