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维持在校的正常生活和学习所需的相关费用,特向 (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元整,以帮助我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使我能圆满完成在校期间的学习任务。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我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我保证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本人情况、家庭情况和所在县市区乡镇村组的信息全部属实。
2.我保证向学生资助中心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和《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中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无误。
3.我保证将贷款只用于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决不将贷款用于其它消费。
4.我保证在变更住所、就读学校、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事项时,特别是入学后,联系电话发生变化时,五日内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我保证在参军、转学、出国留学定居或退学、被校方开除时将贷款本金全部还清。在中途休学停学时,及时通知资助中心和银行。
6.我保证毕业后,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在没有还清贷款前,每半年主动和银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一次,提供本人最新的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
7.我保证诚实守信,按时还款,若违反合同约定,愿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可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银行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具体违约行为。
承诺人: 承诺时间:2015年 月 日
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承诺书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为了推进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培养诚实守信的品德,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本人承诺:
一、向学校反映的家庭经济情况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
二、《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中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无误。
三、在校期间遵纪守法,生活俭朴,勤奋学习,保证顺利完成学业。
四、若因参军、转学、出国留学定居或退学、被校方开除等原因离开学校,保证在离校前归还全部贷款本金。若中途休学、停学等原因暂时离开学校,及时通知银行。
五、毕业后,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在没有还清贷款前,每半年主动和银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提供最新的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贷款逾期一年未还,可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银行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具体违约行为。
承诺人:
学 校:
学 号:
年 月 日
贷款人配偶还款承诺书
鉴于 (借款人)与贵单位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创业前小额贷款,金额为 万元,期限为 月。
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已仔细阅读《借款合同》和《创业前小额贷款担保申请告知书》,对申请创业前小额贷款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有充分的认识;
二、本人将以个人和家庭财产对尚未清偿的贷款本金承担无限偿还责任;
三、本人自愿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
编号:
江苏警官学院 大队(校区) 区队(班级) 同学(身份证号: ) ,在校学习期间,在生源地申请成功生源地助学贷款:
1、 年贷款金额 元,到期时间 年 月 日
2、 年贷款金额 元,到期时间 年 月 日
3、 年贷款金额 元,到期时间 年 月 日
4、 年贷款金额 元,到期时间 年 月 日
对以上借款,借款人已确认。本人保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进行个人信息变更,补充完整个人“通讯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和“联系人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真实,发起毕业确认申请,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归还以上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毕业后工作单位或去向(全称): 单位通讯地址: 单位邮政编码: , 单位联系电话: 家庭通讯地址: 家庭邮政编码:
父(母)亲姓名: ,家庭电话(含区号) 个人手机:
个人及时通讯号(qq或msn): 。
借款人签字: 201 年 月 日
注:
1、本《还款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借款人留存,一份学生处留存。
2、江苏警官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5-52881553。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承诺书
我自愿成为借款学生 (该生 年大学毕业)与崇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联系人,保证及时通知并督促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联 系 人:
单位名称:
手 机:
家庭座机:
办公室座机:
备注:联系人原则上为崇阳县教育系统目前在岗的正式干部职工,如若选其他单位联系人必须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职工。
http://m.0477edu.com/wendang/29817/